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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(下稱個資法)第8條第1項規定,向您告知下列事項,請您詳閱並同意本公司為您個人資料之利用
1.)蒐集:指以任何方式取得個人資料。
2.)處理:指為建立或利用個人資料檔案所為資料之記錄、輸入、儲存、編輯、更正、複製、檢索、刪除、輸出、連結或內部傳送。
3.)利用:指將蒐集之個人資料為處理以外之使用。
4.)國際傳輸:指將個人資料作跨國(境)之處理或利用。
5.)個人資料:指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、聯絡方式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。
〇四〇 行銷(包含金控共同行銷業務)
〇九〇 消費者、客戶管理與服務
〇九八 商業與技術資訊
一三六 資(通)訊與資料庫管理
一三七 資通安全與管理
一四八 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
一五七 調查、統計與研究分析
一八一 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
C〇〇一 辨識個人者;
C〇〇三 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;
C〇一一 個人描述;
C〇三一 住家及設施;
C〇三五 休閒活動及興趣;
C一三二 未分類之資料。
1.)期間:除法令另有規定外,我們使用您個人資料期間自您索取本公司所提供之免費試用品日起,至您提出申請中止日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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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)依個資法第11條第3項規定,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,得向本公司請求刪除、停止處理或利用您之個人資料。惟依該項但書規定,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您書面同意者,不在此限。
6.)本公司如有違反個資法規定蒐集、處理或利用您之個人資料,依個資法第11條第4項規定,您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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